洮阳镇人民政府 2024-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公告
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,依法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草原防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》及省、市、县《森林草原防灭火“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”实施方案》《定西市人民政府2024-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》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特发布公告如下:
一、森林草原防火期。森林防火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,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。高火险期为2025年1月1日至5月31日。
二、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。全镇所有林地、草地及林缘100米以内均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。
三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。在防火期内,防火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。严禁吸烟、野炊、烧烤、点火把、生火取暖;严禁烧荒、烧地埂、烧灰积肥、焚烧垃圾、焚烧秸秆;严禁上坟烧纸、烧香点烛;严禁燃放烟花爆竹、点孔明灯;严禁爆破、电网狩猎、点火驱兽、射击;严禁携带火种、易燃易爆物及其他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防火区。
四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。按照省、市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“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”工作要求,进一步明确村、社两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,逐级签订责任承诺书。全面推行林长制,靠实面山各防灭火责任人,明确管护重点区域,管护责任,督促护林员按时上山巡查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
五、严格野外火源管控。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各村要加强巡逻管控,严防死守敏感地区和重要卡口。在进山入林重要路口、旅游景区入口、坟墓集中区设立临时检查站,对进入林区、景区的所有人员、车辆必须扫“防火码”登记,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逐一登记造册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、妨碍防火安全检查工作。
六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。各村对区域面山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。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、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,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,清除沿途、周边或林下可燃物,对电力、通信线路等定期组织巡护和安全检查。
七、加强宣传教育。各村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放灭火宣传教育,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和安全用火,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,提高群众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识,营造“森林防火、人人有责”的良好氛围。
八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。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镇机关、各村、辖区各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、领导带班制度和火灾“零”报告制度,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。各村扑救队伍要及时到位,24小时备勤,一旦发现火情,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开展火灾扑救,控制火情,防止蔓延,减少损失。
九、严格查处火灾案件。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,从严从快侦办违法用火案件,形成高压震慑态势。凡违反本防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,公安、林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,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,做到有案必查、有案必究,对于构成犯罪的,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。
洮阳镇人民政府
2024年10月30日